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州境内勘查、开采资源,必须依法缴纳税费。矿山企业缴纳的资源税税额标准,经上级国家机关审批,在国家税法规定的征收幅度内可以自主调整。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对资源输出地的利益补偿。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时,报请上级国家机关从其价款中给予资源输出地一定比例的利益补偿,用于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