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设立派出工作机构。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