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集中力量建设以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为中心的两个经济区,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重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体系。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