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赔偿,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