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政策和规划指导下,根据本县的财力、物力和其他条件,自主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加强城乡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