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第二条已修改凡在本经济特区海岸带范围内从事保护治理、开发利用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