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主导海岸带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依据相关规划,依法有序供应土地。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