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体育项目是指国家、省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本条例所称体育经营场所是指用于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本条例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下列经营行为:(一)体育竞赛;(二)体育表演、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康复;(三)体育教育、体育技术培训;(四)体育信息咨询、体育广告、体育转播;(五)使用体育组织名义、体育专用标志等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的经营活动;(六)其他体育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