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