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自治州是藏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州的行政区域为门源回族自治县、海晏县、祁连县、刚察县。自治州的首府设在海晏县西海镇。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县(区、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