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健身服务第四十条有效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使用和全民健身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