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和涉及强制性标准的其他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竣工验收应当邀请体育行政部门参与。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