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九条已修改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农业等部门,建立健全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信息共享系统。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在立项前,使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信息共享系统进行检索、查询,防止重复立项,并将项目的名称、内容、承担者、完成情况等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