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有关部门对报备案的企业标准应当依法予以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