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农药经营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具备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