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三章 预防与治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或者联合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