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土地、草原、森林、矿藏、水域、湿地、珍稀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非法手段侵占、买卖、破坏自然资源。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草场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保护草原和林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