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积极推广效益畜牧业,在提高牲畜繁活率的基础上,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自治县实行科学养畜,分类指导牲畜品种改良和本品种选育,合理调整畜群、畜种结构,增加适龄母畜和良种畜比例。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