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完毕的学生伤害事故,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