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村镇建设应当改造和新建相结合,以集镇为重点,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