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