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四章 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本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登记、统计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档案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