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广播电视工作人员依法从事广播电视活动,受法律保护。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