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和繁荣广播电视事业,发挥广播电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