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出版物发行,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总发行、批发、零售等经营行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