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四节 公共机构节能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市和区、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网络,对同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