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加强区域内交通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运输效率。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