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条例第六条有效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渔业船舶实施检验的项目、技术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下同)颁布的《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