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渔业船舶,是指在我省管辖的海域、内陆水域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和为渔业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辅助船舶及渔业休闲船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