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快递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快递服务和安全保障协议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