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第九条有效烟草制品零售经营者,应当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建立烟草制品购进、销售账目,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明的地点亮证经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