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充分发挥流域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治水害,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