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以连南瑶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县内还居住着汉族、壮族等民族。

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