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者择业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员,通过劳动力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以下简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职业中介机构、人才职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