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对以虚报、瞒报或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方式骗取荣誉或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除按本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罚外,并由县级以上统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品和奖金。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