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旅游业发展应当体现广州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遵循以人为本、规划引导、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