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初将上一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在年中将本年度上半年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本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