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政府使用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国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投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政府投资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