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本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主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