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在市区行驶的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撒漏。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