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震害预测,为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城市震害预测及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