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九条有效赔偿请求人提起国家赔偿符合下列条件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受理:(一)赔偿请求人具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三)属于国家赔偿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四)有具体的赔偿请求、事实和理由;(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