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四十六条有效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两日折算一日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