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自治机关鼓励各族人民搜集整理朝鲜族民间文化遗产。

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强对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和塔山烈士陵园的保护,并组织对历史文物的发掘、搜集和研究工作,严禁非法开掘古墓葬和破坏、盗卖文物。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