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管理和保护公路,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