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第九条有效企业应当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吸收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市场竞争力。大中型企业应健全和完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负责企业科技开发工作的组织、科技开发经费的使用安排、科技工作的管理、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考核。科学技术进步考核指标应当纳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