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收费、退费实施管理和监督,引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退费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