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三)合同履行方式、期限;(四)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