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退还。对直接责任人员,视其情节,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