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学校、幼儿园应当针对地震、洪水、突发性传染病等自然灾害和食物中毒、火灾、气体泄漏等突发性安全事故,以及恐怖袭击、劫持人质等刑事犯罪行为的侵害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定期组织相应的训练。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